案情简介
本案中,某甲因火灾事故在其所租房屋中意外死亡。根据消防部门作出的《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起火原因排除雷击、排除由酒精、汽油、柴油、煤油可燃物燃烧引起火灾,不排除电气线路故障、遗留火种引起火灾。某甲家属认为,起火原因系出租屋电路老化,故房东XX应对某甲的死亡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因此起诉至法院。
案件点评
在火灾事故、交通事故中,公安部门的调查材料往往是诉讼中最为真实可信的证据。事故刚刚发生,事故各方还未就事故状况沟通过,陈述较为真实,其他证据一般也来不及篡改。但当事人一般没有调取这些证据的意识,且基于这些调查材料的保密性,公安等部门也不能全部向公众公开。本案中,代理律师及时调取了相关材料,并根据材料找到其他证人出庭作证,经过充分举证、沟通后,合议庭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此外,由于开庭准备时间较短,取证工作相对复杂,该案对代理律师的工作效率及办案经验都是一种考验。
律师建议
在侵权案件中,原告要求被告承担相应责任时,除个别情形外,应当由原告证明:
一、被告存在侵权行为;
二、原告或原告近亲属的人身或者财产发生了损害结果;
三、被告的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四、被告存在过错。
因此,原告在起诉前应确保其证据可以充分证明前述各项事实,否则存在被部分或者全部驳回诉讼请求的风险。作为被告,应仔细核查前述事实情况,如果原告所述真实,证据充分,可咨询律师后,按照法定标准与原告协商赔偿金额;如果前述事实不明或者明显作假,则不能天真地认为只要不闻不问,法官就可以洞彻真相,不用承担责任。被告如果不积极应诉,法官毕竟不是当事人,只能按照原告提交的证据判断,就有可能错信伪证,判决被告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