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标题:某公司诉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某钢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号:(2022)冀0503民初3625号
审理法院: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
审级:一审(民事)
案情简介:原告(委托方)与被告一签订有供货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一供应煤炭,收货后开票付款,由于被告一拖欠货款拒不支付,且被告一系被告二法人独资,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案件结果:胜诉,判决被告一偿还货款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
办案心得:货款被拖欠,往往会给企业带来资金周转困难的风险。但在企业经营中,这样的事情又在所难免。作为债权方,一定要注意固定证据,收集好相关的证据资料,同时注意诉讼时效。对于金额较大或者证据繁琐难以确定时务必及时咨询律师寻求帮助,学会用法律武器追回货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