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仅对产品质量导致的损害负责、因买方安装,设计问题导致的损失由买方自行承担责任
案情简介:
原告陈某于2022年6月在被告处订购一批钢化玻璃,被告将加工好的玻璃运送至原告指定地点,后原告在安装玻璃的时候因站在玻璃上施工不慎从玻璃上掉下来,后送至医院治疗。原告起诉被告要求被告承担误工费、营养费等侵权责任。
办案经过:
被告委托本律师之后,本律师查看了双方之间签署的订货合同及货物签收单,明确双方之间为买卖关系。后前往现场调查取证,现场明显可以看出原告摔伤处的设计有漏洞,且此处属于高处被告站在玻璃上施工属于不规范施工。
审理结果:
法院全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在于双方之间术属于买卖关系,被告仅对货物质量负责,原告因为自身施工原因导致的损害由原告自身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