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犯催收非法债务罪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
2019年以来,贾X等利用注册的某公司,外购“浪漫花”等APP发放贷款非法开展套路贷业务,对淮阳XX被害人闫X等全国各地被害人实施诈骗,非法获利数额巨大,贾X等人为增加套路贷诈骗成功几率,给被害人以强烈精神压力,促使被害人自动交付被骗钱财,还将套路贷催收业务外包给从事催收李X等人。
2018年底至2019年6、7月份,李X以自己的某公司为据点,纠集王X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积极承接上述套路贷公司催收业务,惯常以电话、短信等途径对被害人及被害人通讯录的亲朋等人进行恐吓、威胁等,不但大大增加了被害人被骗可能性,还致使众多被害人遭受严重精神伤害,部分被害人还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被告人王X同他人采取暴力、胁迫等方法恐吓、骚扰他人,催收高利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辩护人经过庭审辩护,提出被告人王X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王X系经他人介绍到公司上班,并不知晓网贷违法,也不知通过短信、打电话方式催讨这种网贷构成犯罪,要不然也不会实施本案的行为,充分说明其 主观恶性较小、系初犯偶犯。最终法院采纳上述辩护意见,对被告人王X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