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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XX与海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一一医院)医疗纠纷

(2020)沪02民终8470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2018年5月6日患者郭XX因“左侧桥小脑角占位”入住海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一一医院),因医院在术前对手术风险认识不足,术前准备不充分的医疗过错导致患者死亡。

办案经过

法院委托上海市医学会鉴定,经过我仔细研究病例,发现医院的重要错误,少了一项重要的术前检查,并在鉴定会中阐述观点,鉴定结果确定为医疗损害,法院最终判决海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赔偿患者家属51余万元。

审判长 李伊红

审判员 谢亚琳

审判员 周 喆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

法官助理 董XX

书记员 任XX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 2020-12-04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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