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 婚姻家庭
  • (2023)鲁1681民初5441号
婚姻家庭
郝文心律师 在线
山东梁邹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99+
    服务天数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被告当庭一次性支付原告1X000元。

案件详情

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3)鲁1XX1民初XXX1号

原告:闫XX,男,1XXX年XX月2X日出生,汉族,居民,住邹平市九户XXXXX,公民身份号码3X23301XXXXX2XX3XX.
委托诉讼代理人:郝XX,山东XX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郝文心,山东XX实习律师。
被告:左XX,女,1XXX年X月1X日出生,汉族,居民,住邹平市九户XXXXX,公民身份号码3X23301XXX0X1XXXXX.
被告:李XX,女,1XXX年X月20日出生,汉族,居民,住邹平市九户XXXXX,公民身份号码3X23301XXX0X20XXX2
两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成X,山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案由:婚约财产纠纷

经审理查明,原告闫XX与被告左XX原系恋爱关系,被告李XX系被告左XX之母。2021年X月2X日,原告闫XX为被告左XX购买金镯子一枚,重XX.33克,价值2XX00元,2021年X月2X日,原告闫XX与被告左XX举行了定亲仪式,并向被告李XX交付彩礼款31X00元,2022年X月2X日,原告闫XX与被告左XX解除婚约关系。原告闫XX诉至本院,要求:1、判令两被告返还原告彩礼款3XX00元、价值2XX00元的黄金手镯意见,合计XXX00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左XX当庭一次性支付原告闫XX1X000元,原告闫XX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二、被告左XX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原告闫XX与被告左XX之间因婚约纠纷引起的一系列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双方再无其它争议。

案件受理费12XX元,减半收取XXX元,保全费X20元,合计12XX元,由原告闫XX负担。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2023-11-10
  • 邹平县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郝文心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郝文心律师
5.0分热情服务天数:99
郝文心律师
13716202****3116 执业认证
  • 山东梁邹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
  •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鹤伴二路766号和润大厦13层1306-1308室
山东梁邹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企业合规师,高级劳动管理师。 法律功底扎实,思维逻辑缜密,熟悉民商事诉讼:...
  • 155 5060 3325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