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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辩护
  • (2023)闽0681刑初9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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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违法所得在50000元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吴某的违法所得是244980元,远高于50000元,经本律师辩护后,判处法定最低刑3年有期徒刑。

案件详情

吴X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

案号:(2023)闽0681刑初954号

审理法院:龙海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间,被告人吴X伙同马X、邓某、黄X1、陈某、黄X2、黄X3、黄X4等人骗取并贩卖他人实名认证的微信账户436个,获利共计人民币244980元。案发后,被告人吴X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办案经过:吴X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23年7月22日被抓获,7月23日被刑事拘留,8月30日被逮捕。2023年10月27日吴XX的家属委托本律师介入案件。本律师与公安机关沟通后,吴XX的家属退缴了部分违法所得15000元。

案件结果:2023年12月20日,龙海区人民法院认定吴X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法所得人民币244980元,情节特别严重,但有坦白情节和认罪认罚情节,主动退缴部分赃款,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审判人员:审判长:郭XX,人民陪审员:洪XX,人民陪审员:江XX

裁判日期:2023年12月20日


  • 2023-12-20
  • 被告人
  • 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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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潮鑫律师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刑法学研究生、企业合规师 本硕研读法学七年,具备良好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专业的法律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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