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被告):邱X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X
律师*理方*:邱X(上诉人)
案件详情
邱X与李X在恋爱*间怀*生子,因李X未到法*婚龄,双**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儿子出生后,双**生活习*、彩礼等各种问题产生矛盾,关*恶化。2021年8月3日,李X带着不满*周*的儿子离开邱X处,回娘家**,再没有*邱X共同生活。期间,邱X多次请求李X让其看望儿子,也多次与其父母到李X老家*寻找李X及儿子,但均遭到李X拒绝。面对这样的困境,邱X决定提起诉讼。
经*审法*审理,法*认为李X与邱X之间未办理结婚登记,且李X自与邱X分居*,在抚养*子方*投入了更多的时*和*力。同时,考虑到双**收入水***子的成*环境,法*最终*决由李X继续抚养*子,但对于*望权*具体行使方*和**未加规定,邱X在孩子抚养**决时*望儿子已面临李X的极大阻碍,在抚养**予李X后,其探望权*更加难以得到保障,因此,我方*了解*情及当事人诉求后,为其提起上诉!
办案思路
本案系同居**子女抚养*纷。本案主要焦*在探望权*题上,因我方*事人邱X在此前多番前往李X处探望儿子却均遭拒绝,故我方*事人希望能*探望事宜细节化,以便其行使自己作为父亲的探视权。为此,我方*二审期间从*事人的诉求及孩子的生长情况*多方*展开,向**强*了邱X对孩子的思念及希望参与孩子成*的迫切心情,同时*对方*极协商,提出了具体的探望时*和**,并表示愿意配合对方*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补办等事宜。
最终,法*详细规定了邱X的探望方*,不仅具体到探视的日期及方*,甚至精确到接走孩子及送回孩子的具体时*,这极大地保障了邱X的探视权,让邱X在往后*探视上有**依。如若李X不予以配合,也将被申*强*执行,受到相**束*制裁,具体规定如下:
邱X可于每月第四个星期六到李X处探望孩子,异地时*通*视频通*的方*进行探望,并可于*年*暑假接孩子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时*分别*:寒暑假各10日,邱X于*望当天上午10时从*X处接走孩子,并于*同生活期间届满*次日上午10时前将孩子送回李X处。
判决主文
一、维持广**揭阳*榕城区人民法*(2024)粤5202民初XXX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广**揭阳*榕城区人民法*(2024)粤5202民初XXX号民事判决第四项;
三、变更广**揭阳*榕城区人民法*(2024)粤5202民初XXX号民事判决第二项*:邱X应**判决发生法*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协助、配合李X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入户手续;
四、变更广**揭阳*榕城区人民法*(2024)粤5202民初XXX号民事判决第三项*: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邱X可于*月的第四个星期六到李X处探望孩子一次,异地时*通*视频通*的方*进行探望;每年*暑假,邱X可接孩子共同生活各10日,邱X于*望当天上午10时**X处接走孩子,并于*同生活期间届满*次日上午10时*将孩子送回李X处;具体探望的时*、方*由双**商,李X应*予以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