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期间,被告黄X多次向*告借款,共计420,000元,并签订多份《借款合同》及《借条》。部分借款由被告**公**供连*责任*保。借款到期后,黄X仅偿还35,000元,余*未还。原告遂诉至法*,要求黄X偿还本金*利*,并由被告**公**担连*责任。
(二)焦*问题:本案的争议焦*是:1.借款关*的认定;2.担保责任*认定。
(三)诉讼经*:四川XX接受委托后,迅速指派律师***理。庭审过程*,两被告经*法*唤未到庭,XX律师**准备,围绕借款事实、担保效力、利*计*等焦*问题,向**清晰陈*案件事实,提交全*证据材料,并针对可能*争议点进行预判与应*。凭借扎实的证据和*业的法*论证,法*最终**原告全*本金*求及按LPR 4倍计*利*的合理主张,充*彰显了律师*队的专业能*与庭审把控力。XX律师*终*“客户利**上”为原则,从*件受理至判决生效,全**持与客户的密切沟通,及时*馈进展,解*法*疑问。XX律所始终*承“专业、严*、负责”的服务理念,在每一件案件中全*以赴,以法*人的专业素养*职业担当,为客户合法***驾护航。
(四)案件结果:1.认定借款本金385,000元,判决被告黄X偿还本息;2.被告**公**其中290,000元*担连*清偿责任。
本案由成**武**人民法*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