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丁亚律师成功代理民间借贷纠纷,精准核算本息助债权人获判支持近63万元
案号:(2025)京0114民初****号
审理法院: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田XX诉被告曾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吴丁亚律师参与诉讼。
2017年11月,被告向原告借款5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5年,月利率3%。原告已履行出借义务,但被告未按期足额偿还本息。截至起诉时,被告尚欠本金及利息63万余元。被告虽未到庭,但提交书面答辩承认借款事实,主张已偿还43.5万元,对本金余额计算存在争议。
办案经过
吴丁亚律师接受委托后,系统梳理了借条、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针对被告提出的已还款项主张,律师通过专业的财务计算,运用"先息后本"规则对每笔还款进行准确核算,明确了实际欠款余额。在庭审中,律师就借款合意、履行事实、利率合法性等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论证。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
被告返还原告借款本金393,505.92元
被告支付截至2025年1月21日的利息236,874.46元,并以本金393,505.92元为基数,自2025年1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2.4%继续计息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理由:
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应承担还款责任
采纳"先息后本"的还款冲抵方式,准确核算欠款余额
利率标准依法调整至司法保护上限范围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6条、第206条、第20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