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承揽合同纠纷代理案,律师助不锈钢公司追回 10 万余元欠款

  • 合同事务
合同事务
巩沛毅律师 在线
北京德和衡(宁波)...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600
    服务人数
  • 808
    服务天数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巩沛毅律师代理承揽合同纠纷,聚焦 “合同主体认定” 与 “债务加入” 核心争议,系统梳理微信聊天记录、电子发票、银行流水等关键证据,明确个人为实际定作人,驳斥工程公司构成债务加入的主张。庭审中精准论证权利义务关系,助力委托人成功追回 100719 元欠款,彰显律师厘清商事纠纷、锁定责任主体、高效维护当事人合法债权的专业价值。

案件详情


一、案件简介

委托人某不锈钢公司与翟X长期对接不锈钢产品定作业务,翟X曾以某工程公司名义沟通对接,委托人按要求完成多批次产品定作及安装,累计产生合同款项 22 万余元。两被告仅支付 12 万余元(其中工程公司支付 10 万元,翟X支付 2 万元),剩余 100719 元欠款迟迟未付。委托人认为工程公司构成债务加入,应与翟X共同承担付款责任,委托巩沛毅律师诉至法院,主张连带还款。

二、办案经过

巩沛毅律师接手后,明确核心争议:案涉承揽合同主体认定、某工程公司是否构成债务加入。

指导委托人系统梳理关键证据,包括微信聊天记录(佐证翟X以个人名义沟通定作细节、确认欠款金额及付款承诺)、电子发票(载明购买方为工程公司,对应已付款项)、银行流水(工程公司两次汇款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夯实委托人已全面履行交付义务的事实。

庭审中,针对 “合同主体” 及 “债务加入” 两大焦点逐一论证:指出翟X对接时未出示工程公司授权文件,无证据证明其行为代表公司,委托人当庭认可合同相对方为翟X,故承揽合同关系成立于委托人与翟X之间;强调工程公司支付款项仅为款项交付方式,无书面约定或明确意思表示证明其愿意加入债务,翟X要求开具工程公司抬头发票系个人行为,不能推定公司具有债务加入意愿,驳斥委托人对工程公司的连带付款主张。

三、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巩沛毅律师代理意见,认定委托人与翟X之间成立合法有效的承揽合同关系,某工程公司不构成债务加入。判决翟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委托人欠款 100719 元,案件受理费 2314 元、保全费 1124 元,共计 3438 元由翟X负担,委托人的核心债权诉求得到充分支持,合法权益获得有效维护。




  • 2025-07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巩沛毅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巩沛毅律师
5.0分服务:600人服务天数:809
巩沛毅律师
13302202****2049 执业认证
  • 北京德和衡(宁波)律...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刑事辩护 工伤赔偿
  • 宁波市鄞州区诚信路中哲都市产业园1号楼8层
巩沛毅律师,执业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和衡(宁波)律师事务所。他毕业于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拥有中...
  • 192 7901 8602
  • 13110212609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