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原告A]、[原告B]与[被告C]、[被告D]签订碎石加工合同,约定二原告为二被告提供碎石加工服务,二被告保证原材料供应、提供合法生产场地并支付加工费,若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赔偿对方一百六十万元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二原告按约投入两百余万元购买并安装加工设备,完成生产准备,但因二被告提供的场地涉嫌违法用地被政府责令停止生产,设备被封条查封,且二被告未按约提供原材料、支付加工费,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二原告委托罗XX律师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二被告支付一百五十余万元加工费及一百六十万元违约金,承担诉讼及保全费用。庭审中,罗XX律师提交合同、政府责令通知书、设备采购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充分证明二被告的违约行为及合同无法履行的事实。
案件总结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合同合法有效,因被告提供的场地违法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原告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请符合法律规定;原告未大规模生产并非因被告原材料供应问题,而是样品质量未达采购要求,故对加工费诉请未予支持;二被告未提供合法生产场地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判决确认案涉合同解除,二被告向二原告支付一百六十万元违约金,诉讼及保全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律师价值
本案涉及加工合同的履行、违约认定、违约金主张等复杂问题,罗XX律师精准分析合同无法履行的根本原因,聚焦被告提供违法场地的核心违约行为,收集政府责令通知书等关键证据,充分论证被告的根本违约事实;针对违约金主张,结合合同约定及原告两百余万元的实际投入证据,有力反驳被告关于违约金过高的抗辩,最终法院全额支持违约金诉求,帮助委托人弥补了设备采购、人工等实际损失,最大程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同权益,展现了专业的合同纠纷诉讼代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