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X某与欧XX变更抚养关系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
案例亮点:
①突破证据困境,发现隐匿财产:针对当事人有财产线索但无凭证的事实困境,依法申请调查令调取关键证据,成功锁定对方隐匿财产的事实,为案件逆转奠定核心基础,彰显了律师的程序运用与证据挖掘能力。
②双重诉求协同推进成效显著:在变更抚养权和财产分割双重诉求并行的复杂案件中,先破财产僵局再同步推进抚养权协商事宜,实现两项诉求的协同落地。
③实现被动转主动:通过专业的证据梳理与法律论证,将当事人的不利局面彻底扭转,凭借确凿证据向对方施加压力,最终促成调解让步,既避免了冗长诉讼,又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双重权益。
案情简介:欧XX与高X某婚内育有一子一女,后因感情不和,欧XX单方提起的离婚诉讼,由于高X某个人原因,一审未能到庭应诉,法院作出的判决仅处理了离婚及子女抚养事宜,且未对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任何审查与分割。这一判决结果导致高X某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两子女抚养权均被判决归属男方,且双方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请求权被悬置,家庭共有资产完全处于欧XX的单方控制之下,高X某的财产权益面临被彻底架空的风险。于是,高X某委托罗玉芹律师,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并且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处理。
罗玉芹律师接受委托后,经与高X某深入沟通,发现高X某仅知晓家庭存在大额存款及征地补偿收益,但无法提供具体财产线索、账户信息及相关凭证,难以举证证明共同财产范围。同时,既要主张变更抚养权,又要推进离婚后财产分割,两项诉求需同步筹备、协同推进,案件难度大。为打破被动局面,依法向法院申请了调查令,针对欧XX名下主要银行账户流水进行全面调取与分析。调查结果显示,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欧XX账户内累积有共同存款达40余万元,且还有一笔四万多的土地补偿款,该款项性质明确属于家庭共同收益。以上两笔合计超过44万元的财产,在之前的离婚诉讼中均未被披露与涉及,构成典型的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基于这一关键证据的获取,在后续的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中变被动为主动,彻底扭转了局面。在法庭上,罗玉芹律师将清晰的银行流水等证据提交法庭,明确指出对方未如实申报、意图侵占共同财产的事实,并援引相关法律,施加了充分的法律与事实压力。最终,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对方同意在调解方案中作出实质性让步,以支付款项及交付实物的方式,使高X某的财产权益得到了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