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代理被告非法制造爆炸物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徐存江律师 在线
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6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法院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二年至三年)的幅度内,采纳了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情节,最终判处某有期徒刑二年,属于量刑建议幅度的最低刑期,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处罚结果。本案充分体现了徐存江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准确把握量刑情节、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专业能力。

案件详情

徐存江律师辩护非法制造爆炸物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

案件精简内容

审理法院:四川省越西县XX
公诉机关: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某、某、某、某、某、某(共六人)
被告人张X辩护人:蒋**、徐存江,四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非法制造爆炸物罪

基本事实
2019年6月起,被告人X等人为非法开采已作废采矿许可证的矿山,商议私自制造爆炸物用于开采矿石。被告人X主要负责雷管连接线制造,参与指导雷管及炸药的制造工作。2019年10月16日,公安机关从现场查获并扣押自制雷管58枚、炮王鞭炮11箱及配制炸药的原料若干,经鉴定烟火药含量为9320克,送检样品具有整体爆炸性能。

量刑情节

  • 被告人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

  • 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

  • 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

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被告人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裁判结果
被告人X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徐存江律师办案成果总结

在本案中,徐存江律师作为被告人X的辩护人,在当事人被指控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这一重罪的情况下,围绕以下量刑情节展开精准辩护:

  1. 从犯地位认定:成功论证某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主要负责雷管连接线制造,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2. 主观恶性较小:强调某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未造成严重犯罪后果。

  3. 认罪态度良好: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

法院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二年至三年)的幅度内,采纳了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情节,最终判处某有期徒刑二年,属于量刑建议幅度的最低刑期,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处罚结果。本案充分体现了徐存江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准确把握量刑情节、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专业能力。


  • 2026-04
  • 被告
  • 少刑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徐存江律师
徐存江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徐存江律师
5.0分热情执业:6年
徐存江律师
15134202****3048 执业认证
  • 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 合同事务 刑事辩护 损害赔偿
  • 西昌市民族风情园北路五十七号
徐存江律师,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有看守所工作经验,担任多家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擅...
  • 181 1320 9802
  • 1838301409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