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李X与张X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李X以180万元的价格购买张X的二手房,李X按约支付定金20万元后,张X因房价上涨,擅自反悔,拒绝履行房屋过户义务,且拒绝退还定金,李X多次协商无果,委托丁子宸律师代理维权,要求张X继续履行合同或双倍返还定金。
核心代理亮点:固定卖方违约证据,明确定金罚则适用条件;庭审中双重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双倍返还定金+差价赔偿”,最大限度保障委托人权益;精准计算房屋差价损失,确保委托人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得到足额弥补。
代理结果:法院采纳丁子宸律师的代理意见,判令张X双倍返还李X定金40万元,赔偿李X房屋差价损失30万元,合计70万元,李X顺利拿到全部赔偿款,弥补了其因张X违约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