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判决书归纳
一、基本信息
· 审理法院:黑龙江省xxxx市xx区人民法院
·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裁判日期:2025 年
二、当事人信息
· 原告:张X
· 被告一: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二:韩X
三、案件事实
1. 2025 年xx月xx日,韩X驾驶机动车与张X驾驶的电动车相撞,致张X肋骨骨折、车辆受损。
2. 交警认定韩X负事故全部责任,张X无责任。
3. 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 100 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4. 经鉴定,张X误工期xxxx日、护理期xx日、营养期xx 日,支出鉴定费xx元。
四、原告诉讼请求及理由
1. 请求判令二被告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电动车损失共计xxxxxxxx元。
2. 请求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优先赔付,不足部分由韩X承担。
3. 诉讼费、鉴定费由二被告负担。理由:韩XX责致原告受伤,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范围内承担理赔责任。
五、被告答辩意见
1. 保险公司:对事故责任无异议;医疗费无异但要求扣非医保;不认可营养费、三期按上限评定;误工费标准过高;交通费仅认可xx元;不认可车损;不承担诉讼费、鉴定费。
2. 韩X:未到庭,未答辩。
六、法院裁判理由
1. 韩X负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内先行赔付。
2. 医疗费据实支持;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依据鉴定意见及行业标准予以支持。
3. 交通费支持xx元;电动车维修费有票据支持,予以保护。
4. 鉴定程序合法,保险公司未提交反驳证据,其异议不予采纳。
5. 韩X缺席视为放弃权利。
七、判决结果
1. 被告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xxxxxx 元。
2.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3. 案件受理费xxxx元(原告负担xx元,保险公司负担xxxx元);鉴定费xxxx元由保险公司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