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范XX于2023年12月入职某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担任大区总监一职。2024年10月,某公司以范XX业绩未达标为由,单方对其降薪调岗,范XX明确拒绝后,公司以旷工为由将其无偿解雇。双方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工资差额等事宜产生争议,范XX提起劳动仲裁。仲裁阶段部分诉求未获足额支持,某公司亦不服裁决提起诉讼,试图推翻全部给付义务。受范XX委托,黄昊镔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一审诉讼,全力为其争取合法权益。
二、办案思路
作为范XX的代理律师,黄昊镔律师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案件核心争议点,制定简洁高效的办案策略,重点突破以下关键问题:
- 论证违法解除:重点指出某公司单方调岗未明确薪资等关键事项,调岗不合理,以“旷工”为由解雇缺乏依据,主张其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明确薪酬标准:反驳某公司以“绩效考核未达标”拖欠报酬的主张,举证相关证据,指出其考核方案未履行民主程序,明确范XX薪酬及各项福利的计算依据。
- 厘X诉求边界:精准核算各项补贴差额,主张竞业限制补偿金,调整诉讼策略,集中力量争取有充分依据的核心诉求。
- 反驳不合理抗辩:针对某公司的各项抗辩,逐一举证反驳,明确其抗辩不符合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维护范XX合法权利。
三、案件总结
本案系典型的用人单位违法调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纠纷。庭审中,黄昊镔律师通过全面提交证据、精准援引法律条文,清晰梳理案件事实,有力反驳了某公司的不合理主张,最终法院采纳我方核心观点,作出如下判决:
1. 某公司向范XX支付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0月31日工资差额134571.38元;
2. 支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年终奖135250元;
3. 支付异地补贴差额800元、各项补贴共计6305.48元;
4. 支付2024年11月1日至12月14日竞业限制补偿金25234.10元;
5. 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94206.48元;
6. 为范XX出具离职证明;
7. 驳回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及范XX的其他不合理诉求。
该案最终为范XX挽回经济损失共计361167.44元,全面维护了其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警示用人单位,应依法行使用工自主权,不得随意调岗降薪、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律师价值
在本案办理过程中,黄昊镔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切实履行代理人职责,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化合法权益,具体体现为以下三点:
- 精准把控案件焦点,扭转仲裁劣势:仲裁阶段部分诉求未获足额支持,某公司亦提起诉讼试图推翻全部义务,黄昊镔律师细致梳理案件材料,找准公司违法点,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成功扭转案件走向。
- 专业梳理证据链条,强化主张说服力:黄昊镔律师全面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清晰论证我方主张,有力反驳某公司不合理抗辩,确保法院采纳我方观点。
- 全程护航当事人权益,降低维权成本:黄昊镔律师从案件分析到判决跟进,全程提供专业法律指导,明确维权路径,高效推进案件办理,帮助范XX成功斩获36万余元合法权益。
本案的成功办理,不仅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黄昊镔律师在劳动纠纷案件中的专业价值,为同类劳动争议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参考,助力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