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某某诈骗罪-缓刑
判决结果: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判决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代理角色:被告人于某某的辩护人
案件类型:刑事辩护
代理结果:缓刑
案件主要内容:被告人于某某虚构有低价香烟渠道可投资牟利,骗得同学被害人18万余元用于赌博。其被抓获后最终如实供述,在亲属帮助下全额退赔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并预缴罚金。
争议焦点:本案事实清楚。争议焦点在于量刑,特别是被告人初始不供述、后转为如实供述的行为是否构成“坦白”,以及全额退赔、获谅解、预缴罚金等情节对适用缓刑的影响。
律师价值: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熟人间纠纷、已全额退赔获谅解、预缴罚金等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这些情节综合作用,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判决。
办案心得:对于熟人间的诈骗案件,取得被害人谅解是争取缓刑的至关重要一环。辩护人应积极促成退赔、谅解工作。同时,协助被告人预缴罚金,能向法庭充分展示其悔罪态度和接受处罚的诚意。将“坦白”、“认罪认罚”、“退赔谅解”、“预缴罚金”等多重从宽情节有机结合,形成强大的量刑辩护基础,是此类案件辩护成功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