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调解案例
一、审理法院信息
审理法院: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案件类型:民事案件(民间借贷纠纷)审理程序:一审调解程序
二、案情简介
原告:刘X,女,汉族,住徐州市XX。委托诉讼代理人:程理想、高某,江苏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刁X,男,汉族,住徐州市铜山区。
原告与被告存在民间借贷关系,被告因资金需要向原告借款,后未能按期偿还,尚欠原告借款本金 16.8 万元。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债权,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三、办案经过
程理想律师接受原告刘X委托后,全面梳理借款事实、款项交付、催款记录等证据材料,明确债权合法有效。律师结合被告实际履行能力,制定 “调解优先、保障债权安全” 的代理思路,在法院主持下积极与被告协商还款方案。
调解过程中,律师重点围绕还款金额、分期方式、违约后果三大核心事项谈判,坚持为委托人争取最具保障的条款:明确每月固定还款金额、约定违约即加速到期(未按期足额支付则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执行),并约定按 LPR 四倍计算逾期利息,最大限度降低回款风险。最终促成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合法、可执行、有约束的调解协议。
四、案件结果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合法有效,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 被告欠原告借款本金 16.8 万元,自 2024 年 10 月起每月 26 日前偿还 4000 元本金,直至还清;
- 若被告任意一期未足额给付,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欠款申请强制执行,并按 LPR 四倍自起诉之日起计算利息至还清之日止;
-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裁判理由: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权利义务明确,对违约条款作出清晰约定,有效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法院依法予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