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财产纠纷二审调解案例 —— 彩礼及饰品折价款返还达成一致
一、审理法院信息
审理法院: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类型:民事案件(婚约财产纠纷)审理程序:二审程序
二、案情简介
上诉人(原审原告):王X,男,汉族,住丰县某小区。委托诉讼代理人:程XX,江苏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刘X,女,汉族,住丰县某街道。
上诉人王X与被上诉人刘X因婚约财产产生争议,王X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X返还彩礼及黄金饰品等款项。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王X不服,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协商解决案涉婚约财产纠纷。
三、办案经过
程XX律师接受上诉人王X委托后,全面梳理一审案情、彩礼给付事实、财产明细及双方争议焦点,结合婚约财产相关法律规定制定诉讼与调解方案。
二审期间,律师充分尊重委托人诉求,兼顾纠纷解决效率与实际履行可行性,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就彩礼及黄金饰品折价款金额、支付期限、纠纷了结方式等核心事项达成一致,协助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签订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高效化解双方矛盾。
四、案件结果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确认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出具民事调解书,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 被上诉人刘X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前返还上诉人王X彩礼及黄金饰品折价款共计 32120 元,款项付清后双方就本案所有纠纷一次性了结;
- 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上诉人王X负担;
- 调解协议经双方或代理人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理由:本案系婚约财产纠纷,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权利义务明确,法院依法予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