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纠纷调解案例: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争议调解案
审理法院信息
审理法院: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案件类型:民事案件(抚养权纠纷)
案情简介
原告(女方,化名:王X)与被告(男方,化名:李X)原系夫妻关系,双方共同育有一子(化名:恒恒)。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时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初步协议。
离婚后,子女一直随原告共同生活,由原告实际照料、抚养。后双方再次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子女抚养权归原告,由被告每月支付高额抚养费,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
协议履行过程中,被告多次出现未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的情形,导致原告生活负担加重,子女的生活、学习等费用无法得到稳定保障。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协商,要求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支付义务,但被告始终未能全面履行。
为维护自身及子女的合法权益,保障子女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原告委托程理想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
- 子女由原告直接抚养;
- 被告按照双方协议约定,每月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
-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到庭后,对双方存在抚养协议、未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等事实不持异议,但提出自身经济压力较大,希望法院能够对抚养费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办案经过
程理想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 固定核心证据:对原告提交的离婚登记材料、抚养协议、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子女生活学习花费凭证等证据进行逐一梳理、分类,固定被告未按协议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的完整证据链,证明原告的主张具有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 明确法律关系:结合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双方签订的抚养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 注重子女权益: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重点围绕子女的生活、学习、医疗等实际需求,向法庭陈XX女长期随原告共同生活,已形成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由原告直接抚养更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发展。
- 居中协调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充分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经济能力及子女的实际需求,积极与被告沟通、协商,向被告释X不履行协议义务的法律后果,同时兼顾原告的合法权益与子女的稳定生活保障,尽力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 保障探视权利:在保障原告及子女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兼顾被告的合法探视权利,协助双方明确合理的探视方式、探视时间,既保障被告的探视权利,又不影响子女的正常生活、学习。
案件结果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程理想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双方签订的抚养协议合法有效,原告直接抚养子女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 原、被告之子由原告直接抚养,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
- 被告自案件调解生效当月起,于每月固定日期前,按照双方协议约定金额,按时、足额向原告支付当月抚养费,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
- 被告在不影响子女正常生活、学习的前提下,可随时探视子女,原告应当予以协助、配合;
-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法院认为,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调解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既充分保障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原、被告双方的合法权利,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