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2022年3月,贾X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泰安市某路口,遇执勤民警检查未停车接受检查,后被民警拦停查获。经检验,贾X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3.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公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接受当事人委托后,金文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全面核查案件事实与证据材料,精准把握案件关键情节。
案件总结
法院经审理认定,贾X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存在逃避公安机关检查的从重处罚情节。庭审中,金文律师提出贾X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饮酒后间隔较长时间驾车社会危害性较小、主动缴纳罚金、家庭需其照料等多项从轻、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对上述合理辩护意见全部予以采纳。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贾X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律师价值
1. 专业研判,精准破题:快速梳理案件核心事实,区分从重与从轻情节,为辩护找准核心方向;
2. 多维辩护,权益最大化:结合当事人实际情况,提出合法合理的从轻量刑意见,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
3. 意见落地,最优结果:专业辩护观点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缓刑,避免实刑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