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长源律师经典辩护案例:猥亵儿童案累犯从轻处罚
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XX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顾X(化名),男,1992年出生,初中文化,无业
辩护人:郭长源律师、孔X律师,江苏君漫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案情概述:
2025年6月1日17时许,被告人顾X将被害人姬XX(男,2012年**月*日生,多重残疾)哄骗至无锡市梁溪区***区**号*楼与**楼梯平台处,采用隔着裤子抠摸肛门、摸生殖器等方式对姬XX实施猥亵。经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顾X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当日,被害人姬XX将此事告知母亲后,母亲报警。2025年6月1日,顾X在家中(无锡市滨湖区***大道9**号水**村2**号***室)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主要犯罪事实。
被告人前科情况:顾X曾因盗窃,于2007年3月19日被行政拘留十日(不执行);因盗窃,于2009年10月15日被行政拘留十四日;因犯猥亵儿童罪,于2013年1月2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4年9月20日刑满释放;因偷开机动车,于2019年4月27日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因犯强制猥亵罪,于2022年1月1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24年12月26日刑满释放。
公诉机关认为,顾X猥亵儿童,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顾X曾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顾X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办案经过
本案系一起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性侵案件,被告人顾X系累犯,前科较多,面临从重处罚的不利局面。郭长源律师接受无锡市梁溪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被告人顾X的指定辩护人。接受委托后,郭长源律师开展了以下辩护工作:
一、全面阅卷,精准锁定辩护重点
郭长源律师第一时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多次会见当事人,深入了解案件细节。通过全面梳理证据,律师精准锁定辩护重点:
坦白情节:顾X到案后如实供述,积极配合调查;
认罪认罚: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
智力残疾:顾X轻度精神发育迟滞,虽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但认知能力和控制能力相对较弱;
如实供述:到案后稳定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二、系统梳理从轻情节,构建量刑辩护体系
面对顾X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的不利局面,郭长源律师系统梳理了对顾X有利的量刑情节:
坦白: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认罪认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
智力残疾:轻度精神发育迟滞,虽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但在量刑时应当予以酌情考量;
认罪态度好: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认罪悔罪态度诚恳。
三、庭审精准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庭审中,郭长源律师重点阐述以下辩护意见:
顾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顾X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顾X经鉴定系轻度精神发育迟滞,虽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但认知能力和控制能力相对较弱,恳请法庭在量刑时酌情考量;
综合全案情节,恳请法庭对顾X从轻处罚。
四、尊重事实,依法辩护
鉴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郭长源律师在尊重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以量刑辩护为重点,积极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充分履行了法律援助辩护律师的职责。
案件结果
判决理由: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罪名成立:顾X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累犯认定:顾X曾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坦白认定:顾X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认罪认罚:顾X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辩护意见采纳:对辩护人提出的相应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判决结果:
被告人顾X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刑期自2025年6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