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宗教场所工程款快速调解案例
审理法院信息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 XX 公司与被告 XX 建设公司、XX 宗教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为程理想律师。原告为涉案工程提供木制品相关施工及供货服务,经结算后被告未足额支付款项,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工程款及承担诉讼费用。
办案经过
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程理想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积极推进调解工作,梳理工程事实、欠款金额及责任主体,主动与各被告沟通协商,在兼顾各方实际履行能力与原告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促成各方达成一致和解方案。
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确认有效:
- 被告 XX 建设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 7 万元;
-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自行承担;
- 各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调解理由:本案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纠纷,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相对清晰。在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诚信履约的原则自愿达成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