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撤诉结案案例
审理法院信息
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 XX 与被告 XX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XX,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为程XX律师。原告以民间借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还款责任。被告应诉后,在律师协助下依法参与诉讼程序。
办案经过
法院立案后依法开展审理工作。程XX律师代表被告参与诉讼流程,就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关系进行审查与应对。后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前,自愿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案件结果
法院裁定:准许原告 XX 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按规定予以退回,减少后的小额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裁定理由:原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愿处分民事权利与诉讼权利,其撤诉申请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依法应予准许。
程XX律师在本案中依法参与诉讼程序,保障被告的诉讼权利,推动案件以原告撤诉方式顺利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