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仲裁驳回案例
审理机构信息
徐州市铜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案情简介
申请人 XX 与被申请人 XX 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人委托代理人 XX,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为程理想律师。申请人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76000 元。被申请人辩称,申请人长期旷工、迟到早退,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系合法解除,无需赔偿。
办案经过
仲裁委依法组成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程理想律师围绕公司解除程序合法、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申请人考勤违纪事实清楚、解除依据充分等核心要点,提交员工手册、培训签字记录、考勤记录、工会解除通知等完整证据链,充分论证解除行为合法合规。
案件结果
仲裁委裁决: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
裁决理由:被申请人的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培训,对申请人具有约束力。申请人存在多次旷工、迟到早退,累计旷工超 5 日,严重违反制度。公司履行工会程序后解除劳动关系,事实清楚、依据合法。申请人主张外勤、不定时工作制,但未提供有效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故不予支持赔偿金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