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概案情
原告曾X与被告廖X合伙承包了某项目的水电安装工程,但在案涉项目结束后,曾X拒绝与廖X进行合伙清算且合伙账目均掌握在廖X手中,曾X不得已只能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一审被法院以未经清算为由驳回诉请。
二、办案经过
一审败诉:曾X自行起诉,被法院以未经清算驳回诉请。
另行起诉一审代理:曾X因一审败诉找到郭律师沟通上诉事宜。郭律师经审查发现原一审诉讼方案对曾X不利,遂未坚持上诉,而是另案起诉。虽然本案一审郭律师清晰的阐明了诉请的事实与法律依据,但一审法院还是以未经清算为由驳回了曾X的诉讼请求。
二审发回重审:郭子浩律师坚持上诉,二审法院采纳上诉意见,认定一审基本事实不清、裁判错误,将本案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一审:发回重审后经过郭律师充分的阐述己方观点,最终发回重审后一审采纳了郭律师的观点,支持了郭律师的诉讼请求。发回重审二审:被告不服上诉至中院,但经过郭律师坚守抗辩立场,强化证据与法理逻辑,最终二审驳回了对方的上诉,本案曾X取得了最终的胜诉
三、案件结果
该案历时2年,帮助曾X在已经败诉的情况下另行起诉实现最终逆转,在郭律师代理过程中还争取到了一次来之不易的发回重审,最终帮助曾X全部执行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