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胜诉:全额追回保证金及多付服务费67万余元
一、案件详情
原告某煤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发运服务合同》,约定由被告提供集装箱发运服务,原告向被告支付50万元履约保证金及预付站台服务费。合同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定退还保证金,且长期占有原告多支付的站台服务费不予返还。经原告发函催告,被告仅退还5万元,仍欠保证金50万元、多付站台服务费17万余元,合计67万余元。
原告委托张忠武律师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退还上述款项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庭审中,被告以账户冻结、双方未结算、原告违约等理由抗辩,拒绝退款。
张忠武律师提交合同、银行转账凭证、财务往来明细、律师函及被告回函等关键证据,清晰证明被告自认欠款金额、合同已履行完毕、被告构成违约,被告抗辩均无事实依据。
二、案件结果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作出(2024)内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
1.被告向原告退还保证金500000元,并按LPR支付利息;
2.被告向原告退还站台服务费17万余元,并按LPR四倍支付利息;
3.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原告全部本金诉求获得支持,成功追回67万余元款项及相应利息。
三、案件总结
本案系典型运输合同项下保证金及预付款返还纠纷,核心难点在于固定被告自认事实、驳斥无依据抗辩、实现利息最大化支持。张忠武律师以完整证据链锁定欠款事实,精准适用合同违约与损失赔偿规则,在被告缺席抗辩的情况下仍实现全额本金胜诉+利息支持,最大限度维护企业财产权益。
四、律师价值
1.证据组织严密:整合合同、流水、函件、回函等证据,形成闭环证明体系。
2.法律逻辑清晰:紧扣合同约定与违约赔偿规则,逐项击破被告抗辩理由。
3.诉讼结果最优:全额追回保证金与多付服务费共计67万余元,利息诉求获法院部分高倍支持。
4.企业维权高效:通过缺席审理仍实现全面胜诉,为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