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委托人在厂区内协助吊车吊装电线杆时,因吊车司机操作失误,被晃动的电线杆撞击后从货车上摔落,致左胫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需二次手术取出内固定。事故发生在厂区内部而非公共道路,保险公司以 “不属于交通事故、交强险拒赔” 为由拖延赔付。委托人委托孙乐乐律师起诉,要求吊车司机、所属公司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24 万余元。
二、办案经过
1、事故事实与伤情全面固定
律师全面梳理事发经过、报警记录、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固定吊车司机操作不当、电线杆晃动撞击致人摔伤的全过程;收集两次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医疗费票据、助行器票据、出院小结,确认住院 43 天、医疗费 74279.06 元。
2、伤残鉴定与损失精准核算
配合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确定:十级伤残、误工期 180 日、护理期 90 日、营养期 90 日、后续治疗费 10000 元;逐项核算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形成完整赔偿清单。
3、核心争议焦点法律突破
针对保险公司 “事故在厂区内、非道路、不属于交通事故、交强险不赔” 的核心抗辩,孙乐乐律师依据保监会复函 + 交强险条例第 44 条,明确论证:起重特种车辆在作业中发生事故,比照适用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赔付,将厂区作业事故纳入保险赔偿范围。
4、责任主体与法律关系精准定性
厘清司机系职务行为,依法由合肥XX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案涉车辆投保交强险 + 100 万起重机械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判令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优先赔付。
5、逐项驳斥保险公司不合理扣减
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 “误工费不认可、护理费标准过高、非医保用药扣除、后续治疗费待实际发生” 等抗辩,逐一以病历、鉴定意见、行业标准、法律规定予以反驳,确保每一项损失均依法支持。
6、庭审完整举证、质证、法庭辩论
提交身份信息、驾驶证、行驶证、操作证、保险单、接警证明、病历、鉴定报告、误工证明、赔偿清单等全套证据,围绕保险适用、责任比例、赔偿标准发表系统代理意见。
三、案件结果
法院完全采纳孙乐乐律师代理意见,判决: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 154480.20 元;
保险公司在起重机械三者险限额内赔偿 75329.06 元;
委托人合计获赔 229809.26 元;
案件受理费由吊装公司承担。
委托人全额获赔,二次手术费用一并支持,无需另行诉讼。
四、律师价值
本案难点在于事故发生在厂区非道路、特种车辆作业、保险公司拒赔交强险,属于典型疑难侵权案件。孙乐乐律师精准抓住特种车辆作业事故比照交强险赔付的关键规则,突破拒赔抗辩,实现保险全额赔付;从责任定性、证据组织、法律适用到庭审抗辩全程专业闭环,在十级伤残案件中实现足额、快速、一次性赔偿,充分体现人身损害与保险理赔案件的顶尖实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