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孟翔律师代理原告A(出借人)。
原告先后向被告出借数十万元,被告仅归还小部分款项后长期拖欠。
被告庭审中激烈抗辩:主张全部借款已还清、往来款项系生意合作货款、本案已超过诉讼时效,并提交大量银行流水试图混淆借款与生意款。
案件总结
法院采纳孟律师意见:
1. 严格区分民间借贷与生意往来款项,认定借款真实存在;
2. 被告后续还款行为及自认构成诉讼时效中断,驳回时效抗辩;
3. 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判决被告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最终支持原告剩余本金及相应利息诉求。
孟律师价值
1. 穿透流水迷雾,区分借款与货款
孟律师逐笔核对双方多年资金往来,结合借条、录音、聊天记录,清晰剥离生意合作款与民间借贷款,戳破被告“已还清”的虚假陈述。
2. 强力中断诉讼时效,保住胜诉权
孟律师抓住被告后期还款、电话自认欠款等关键事实,依法主张时效重新计算,彻底击碎被告“时效免责”企图。
3. 成功追加配偶为共同被告,扩大偿债能力
孟律师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论证债务属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所负债务,将被告配偶纳入责任主体,显著提升债权实现可能性。
4. 二审发回重审后仍稳定胜诉
本案曾被发回重审,孟律师在重审程序中进一步强化证据,最终再次获得胜诉,展现极强的复杂案件把控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