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大厂违法辞退!劳动仲裁完胜,终获全额赔付
代理方向
代理申请人(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等
案情内容
申请人于2024年6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零售主管,约定基本工资11000元/月加绩效奖金。入职后,申请人勤勉履职,却因反映超时用工问题被门店负责人刁难。2025年4月,公司无故对申请人停职调查,始终无法出示违规证据,随后于5月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诚信”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公司系打击报复、违法辞退,遂委托我提起劳动仲裁,提出诉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53117.12元。
公司辩称申请人存在挂单收提成行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合法,且工资已足额发放。我针对公司抗辩逐一击破:第一,公司据以解除的《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未向申请人公示,不具有约束力;第二,《员工手册》对 “不诚信行为” 未明确列明案涉行为,直接解除过于严苛;第三,公司未能证明申请人行为达到严重违纪程度,解除程序与依据均违法。
同时,我核算申请人离职前平均工资为26558.56元/月,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符合法律规定;针对未休年假工资,指出公司仅按基本工资计算违法,应按平均工资核算差额。
仲裁委经审理完全采纳我方核心意见: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缺乏合法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全额支持赔偿金53117.12 元;纠正年假工资计算标准,裁决支付差额4292.02 元。
本案是劳动者对抗大型企业违法辞退的典型胜诉案例。我凭借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精准适用,在证据梳理、庭审抗辩、法律适用上全面发力,成功否定用人单位的违法解除理由,为当事人争取到法定赔偿,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就业权益与劳动报酬权利,展现出专业、高效的劳动仲裁代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