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某管业公司与浙江某法X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审理法院信息
河北省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不展示具体法院名称及案号)
案情简介
原告沧州某管业公司与被告浙江某法X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原告委托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贾如梦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原告主张,双方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原告支付货款4万元后,被告交付的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厚度不符、有水线影响密封),导致原告无法使用,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货款4万元及利息,并赔偿运费损失1180元及转购货物差价损失20540元。被告未到庭应诉。
办案经过
贾如梦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全面收集了产品购销合同、付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货物托运单、货物实测照片及视频、国家标准数据、与第三方的采购合同及发票等证据。同时,申请法院对货物进行现场勘测,勘测结果证明法X厚度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国家标准。贾如梦律师在庭审中清晰论证了被告供货质量不符合约定,致使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关于转购差价损失,贾如梦律师提交了原告另行采购同类产品的合同及付款凭证,但因损失数额合理性需评估,法院建议另行主张。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被告供货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判决:解除双方合同;被告返还原告货款40000元及占用资金期间利息(按LPR计算);被告赔偿原告运费损失1180元;原告协助被告提取退回货物。转购货物差价损失法院暂未处理,告知原告可另行起诉。案件受理费672元、保全费637元由被告负担。
律师价值
本案是一起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被告缺席。贾如梦律师通过申请法院现场勘测、提交国家标准比对、第三方采购证据等方式,成功证明了被告产品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为客户争取到合同解除、货款返还及运费赔偿的全面胜诉。尽管转购差价损失未在本案中解决,但贾如梦律师为当事人保留了另行起诉的权利,体现了其在产品责任纠纷中严谨的证据意识和诉讼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