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本案由田拥军律师代理原告杜X、韩X(母女二人),处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
原告杜X与丈夫韩X(已故)于 1990 年在村内共同建造房屋五间,并拥有对应宅院使用权。二人育有一子一女,丈夫韩X于 2009 年去世,遗产一直未分割。
被告系杜X儿子、韩X兄长,在本村另有独立宅院。原告韩X因离婚后无稳定住所,急需解决居住问题。母亲杜X遂自愿将自己享有的全部房产份额及应继承份额赠与女儿韩X,并签订赠与协议。
为明确产权、保障居住权益,母女二人委托田拥军律师提起继承纠纷诉讼,请求:
1.依法分割案涉五间房屋(价值 10.33 万元);
2.确认房屋归韩X所有、宅院归韩X使用;
3.由韩X对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
案件审理中,田拥军律师围绕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遗产继承份额、赠与协议效力、居住权保障、折价补偿等核心要点组织证据、梳理法律关系,积极推动法院调解,兼顾亲情与合法权益。
二、案件总结
在法院主持及田拥军律师积极协调下,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全部履行完毕:
1.案涉宅院使用权归原告韩X享有;
2.院内全部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归原告韩X所有;
3.原告韩X一次性向被告支付折价款 100000 元(已履行);
4.双方就本次继承再无其他任何纠纷。
本案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实现 “房屋归母女、折价补兄长、亲情不伤” 的最佳结果。
三、律师价值
1.精准梳理继承法律关系,奠定胜诉基础
律师严格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遗产范围,准确计算各方继承份额,确认母亲赠与行为合法有效,为原告取得三分之二以上份额提供坚实法律依据。
2.以居住需求为核心,实现 “房有所居”
结合原告韩X离婚后无房居住的现实困境,律师提出 **“房屋归女方使用所有、折价补偿兄长”** 的方案,完全符合 “有利于生产生活、发挥物的效用” 的继承原则,被法院与对方全面接受。
3.力促调解结案,兼顾法理与亲情
律师全程秉持家事和解优先理念,积极沟通、释法明理,避免激烈对抗,最终促成双方快速达成一致,既保住房产与居住权,又维护家庭亲情。
4.全程把控程序与履行,确保权益落地
律师推动完成房屋价值评估,协助完成折价补偿支付,确保调解内容当场履行、无后续风险,真正实现 “案结、事了、人和”。
5.为农村房屋继承、赠与、居住保障提供典型范例
本案对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继承、份额赠与、离婚女性居住权保护等问题均具有示范意义,是家事继承中 “情理法统一” 的成功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