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被不起诉人A】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公安机关认定【被不起诉人A】参与某网络平台相关运营,涉嫌共同开设赌场犯罪。
冯东跃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审查案卷材料、同案供述、资金流水、身份关系、岗位职责等关键证据,向检察机关提交专业律师意见:【被不起诉人A】并非公司股东、未固定领取工资、无充分证据证实其主观明知犯罪并参与共同犯罪,在主犯未到案情况下,无法认定其作用地位与获利,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应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案件总结
检察机关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本案指控【被不起诉人A】构成开设赌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对【被不起诉人A】作出不起诉决定,终止刑事追诉,当事人恢复无犯罪记录状态。
三、律师价值
1、证据裁判原则坚守:严格以刑事诉讼证据标准审查案件,排除不合理、不充分指控。
2、无罪辩护精准有效:围绕主观故意、客观行为、作用地位,论证不构成共同犯罪,推动不起诉决定。
3、人权司法保障落地:避免错误刑事追诉,维护公民人身权利、诉讼权利与名誉权。
4、专业刑事风险防控:为当事人提供刑事合规指引,防范法律风险,维护法律正确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