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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权纠纷,杨海燕律师精准定责维护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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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燕律师 在线
广西宏谋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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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系小区内摔倒引发的健康权纠纷。【原告A】在某小区门禁处因地面湿滑摔倒受伤,以【被告甲物业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数万元经济损失,【被告甲物业公司】在【被告乙保险公司】投保公众责任险,杨海燕律师作为【被告乙保险公司】与【被告甲物业公司】的代理律师,全程参与本案一审、二审诉讼。

杨海燕律师接受委托后,实地核查事发地点环境,收集小区保洁记录、安全警示标识、事发监控等关键证据,精准分析双方过错程度。杨海燕律师在庭审中提出:【被告甲物业公司】已在事发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定期进行地面清洁,已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原告A】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雨天地面湿滑,仍快速追赶门禁,未尽到自身安全谨慎注意义务,是导致摔倒的主要原因,物业公司仅需承担次要责任。同时,杨海燕律师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明确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与免赔额度,精准核定损失金额。

一审法院采纳杨海燕律师意见,认定【原告A】承担主要责任,【被告甲物业公司】承担次要责任,【被告乙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原告A】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杨海燕律师在二审中继续坚持既定代理意见,严密论证责任划分的合理性。二审法院经审理,驳回【原告A】上诉,维持一审原判,杨海燕律师成功维护物业公司与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

案件总结

本案是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的典型案例,核心争议为物业服务企业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与双方过错责任比例划分。杨海燕律师通过完整的证据链,证明物业公司已尽合理安全保障义务,明确原告自身过错是损害发生的主要原因,法院最终认定原告承担主要责任,物业公司承担次要责任,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赔付。本案的胜诉,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边界,避免了企业过度担责,为同类健康权纠纷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律师价值

杨海燕律师长期深耕侵权责任纠纷法律服务,对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健康权纠纷等案件有着丰富的代理经验与精准的裁判尺度把握。在本案中,杨海燕律师细致收集证据、精准分析过错,有力反驳原告不合理诉求,协助法院厘清责任比例,最大限度降低物业公司与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杨海燕律师始终以专业、严谨、高效的执业理念,为物业服务企业、保险机构等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法律保障,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是企业处理侵权纠纷的坚实法律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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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燕律师,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毕业,现为广西宏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执业证号:145032022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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