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盗窃案涉案金额25万,赵骄虎律师辩护后认定从犯,为当事人争取到全案较轻刑罚
案例专长
团伙盗窃犯罪案件审判阶段辩护
共同犯罪中从犯地位认定与量刑减让
认罪认罚、坦白情节的从轻处罚辩护
代理方向
审判阶段刑事辩护(从犯地位认定、坦白与认罪认罚情节强化、从轻处罚辩护)
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在全案中,当事人刑期显著低于同案主犯,实现了从轻处罚的辩护目标。
案情内容
本案是一起团伙盗窃案,当事人与他人合谋,在南京多家药店盗刷医保账户购买阿胶等物品变卖获利,涉案金额共计25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盗窃案件,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风险。
接受委托后,我制定了“从犯认定为核心,坦白与认罪认罚为支撑”的辩护策略:
核心突破:认定从犯地位,降低基准刑:庭审中,我重点梳理了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角色和作用,清晰论证其仅起到次要、辅助作用,属于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这一意见直接降低了当事人的量刑基准,为后续从轻处罚奠定了关键基础。
强化从轻情节,进一步争取轻刑:我向法院补充提交了当事人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的相关材料,说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真诚悔罪,请求法院在量刑时予以考量。
推动法院采纳意见,实现全案较轻刑罚:结合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最终采纳了我的全部辩护意见,对当事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刑期远低于同案主犯,实现了从轻处罚的辩护目标。
这个案件的关键,在于对共同犯罪中从犯地位的精准认定。在涉案金额巨大的团伙案件中,通过辩护明确当事人的次要作用,是争取从轻处罚的核心突破点,也是专业刑事辩护的价值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