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 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
柳位禄律师 在线
四川蜀紫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4389
    服务人数
  • 10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案件详情

案件简介

患者因左侧输尿管结石伴肾积水入院接受手术治疗,术后医院未完善复查、未充分告知随访事项,导致患者未能及时发现病情进展,最终左肾切除构成八级伤残。柳位禄律师接受委托代理本案,历经一审、发回重审,全程推进司法鉴定、固定诊疗过错证据,最终法院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诊疗过错,判令医院承担 30% 赔偿责任,为当事人争取合法赔偿。

办案经过

1. 案件接案与证据梳理:全面审阅病历、出院记录、检查报告,锁定医院术后未复查、未告知、未做结石成分分析等关键过错点,梳理损失明细。

2. 诉讼推进与程序应对:案件原一审后发回重审,律师重新整理诉请,明确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主张。

3. 司法鉴定攻坚:先后协调多家鉴定机构,最终完成医疗过错、因果关系及伤残等级鉴定,固定 医院存在过错、过错为次要因素的核心意见。

4. 庭审质证与法律论证:围绕鉴定意见、诊疗规范,论证医院未尽合理注意义务与告知义务,结合侵权责任法主张赔偿。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司法鉴定意见,认定医疗机构存在病情告知不足、未尽合理注意义务的过错,过错参与度 30%;判决医方赔偿患者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9637.22 元,驳回无依据的后续治疗费主张,明确后续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

案件亮点与办案心得

案件亮点

1. 鉴定突破:多家机构不予受理情况下,成功完成医疗损害鉴定,明确过错与因果关系,为胜诉奠定基础。

2. 精准定责:紧扣诊疗规范,指出术后未复查、未告知、未做结石成分分析等过错,法院全额采纳鉴定意见。

3. 损失核算:逐项核定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依法维护当事人财产与精神损害权益。

办案心得

医疗损害案件核心在于诊疗过错与因果关系认定,律师需熟悉临床诊疗规范,精准提取病历瑕疵点。司法鉴定是此类案件关键,需耐心协调机构、完善鉴定材料。即便患者自身疾病为主要原因,医疗机构未尽告知与注意义务仍需承担相应责任。办案中应坚守证据导向,依法据理力争,在程序复杂、专业壁垒高的医疗纠纷中,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 1970-01-01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柳位禄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柳位禄律师
5.0分服务:4389人执业:10年
柳位禄律师
15101201****1446 执业认证
  • 四川蜀紫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
  • 医疗纠纷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 成都市武侯区天韵路186号高新国际广场E座203A
柳位禄律师,四川蜀紫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执行主任,专职律师,并取得了专利代理师资格,四川大学法律硕士毕业,拥有临床医学...
  • 177 8070 7282
  • LMR20151203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