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大概案情原告刘X与第三人郭XX系夫妻,郭XX在婚姻存续期间,与被告王X晨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长期通过转账、取现等方式,将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王X晨。刘X发现后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王X晨返还全部赠与款项。
- 二、办案经过
- 该案件法院适用普通程序不公开开庭审理;
- 原告委托李琪律师、张X(山东廉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本案;律师协助原告调取微信、支付宝、多银行账户流水,固定不正当关系及大额资金往来证据,被告抗辩双方为民间借贷、无不正当关系,提交欠条、转账记录予以反驳;
- 最后法院依法核算双方往来金额,扣除被告回转款项后认定实际赠与数额。
- 三、案件结果法院判决:
- ①确认郭XX向王X晨赠与52xxx9.1 元的行为无效;
- ②被告王X晨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刘X520389.1 元;
- ③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诉讼费用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