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原告某建设公司与被告某企业管理公司、范XX签订《股权收购委托代理合同》,委托被告代为收购目标公司股权并办理资质分立事宜。原告依约支付170万元服务费并通过重组分立方式取得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后因该资质被行政机关撤销,原告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主张两被告连带返还170万元、赔偿损失55万元及承担维权费用。朱秀芳律师团队接受两被告委托出庭应诉。
办案思路
朱秀芳律师紧扣《民法典》合同效力要件,主张案涉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现行法律并未禁止企业通过重组分立方式获取资质,故合同合法有效且已履行完毕。针对原告关于“买卖资质”导致合同无效的抗辩,朱秀芳律师指出资质获批系行政审批结果,被告仅为受托人,履约过程无过错。同时,律师重点论证了资质被撤销系后续行政监管及政策调整所致,属于商业风险范畴,与被告的代理行为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原告作为专业建筑企业应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此外,朱秀芳律师明确主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担保责任随之消灭,彻底封堵了原告要求范XX承担连带责任的路径。
案件总结
法院完全采纳朱秀芳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案涉《股权收购委托代理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原告资质被撤销系行政法律关系调整的结果,并非被告违约所致,原告据此要求返还款项及承担赔偿责任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朱秀芳律师成功为委托人避免了数百万元的巨额经济损失。
律师价值
在建筑行业资质转让这一敏感且复杂的法律领域,朱秀芳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功底,成功将案件性质从“违规买卖”扭转为“合法委托”,阻断了原告试图以违法无效为由转嫁商业风险的企图。本案不仅为委托人避免了高达248万余元的巨额经济损失,更通过司法裁判厘清了此类服务合同中“履约完毕”与“政策风险”的责任边界,有力维护了委托人的商业信誉与经济安全,展现了朱秀芳律师在重大商事争议解决中的卓越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