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5年1月的一个深夜,信州区男子王X(化名,27岁,某公司业务员)与朋友聚餐,喝了不少白酒。散场后,王X独自步行回家,途中经过一条小巷时,看到路边停放着几辆轿车。酒精上头的王X不知为何突然情绪激动,捡起路边的砖头,对着停放的车辆一顿猛砸。连续砸坏了三辆轿车的前挡风玻璃和侧窗,造成损失约1.2万元。第二天早上,王X酒醒后看到自己满手的伤口,回忆起昨晚的事,吓得浑身发抖。他主动到辖区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行为。王X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王X的妻子怀孕八个月,接到消息后差点晕倒。她挺着大肚子找到胡发华律师,哭着说:“胡律师,他平时从来不惹事,就是喝了酒控制不住自己。我快生了,孩子不能没有爸爸啊!”
【律师介入】
胡发华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赶往看守所会见王X。王X满脸懊悔:“胡律师,我完全不记得昨晚发生了什么,醒来就看到自己手上全是伤。我去投案了,我愿意赔,多少钱都赔!”胡发华律师详细询问了王X的饮酒情况、事发前的情绪状态、是否有前科等。通过会见,胡发华律师确认了几个关键情节:王X系初犯,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案发后主动投案,构成自首;认罪认罚,愿意全额赔偿。
【辩护策略】
胡发华律师深知,寻衅滋事罪“情节恶劣”是入罪门槛,而“赔偿谅解”是争取从轻处理的关键。他迅速制定了“快速赔偿+争取谅解+自首认定”的三步策略第一步:第一时间联系被害人,全额赔偿。胡发华律师通过公安机关联系到了三位车主,逐一沟通赔偿事宜。他代表王X诚恳道歉,并按照4S店的维修报价,全额赔偿了三辆车的损失共计1.2万元。三位车主原本怒气冲冲,看到王X家属诚恳道歉、全额赔偿,气也消了一大半。第二步:争取被害人谅解。胡发华律师亲自带着王X的家属,逐一登门向三位车主道歉。其中一位车主是一位退休老人,看到王X的家属挺着大肚子来道歉,心软了,说:“年轻人,喝了酒控制不住自己,以后注意点。”三位车主最终都出具了谅解书。第三步:自首认定+认罪认罚。胡发华律师向公安机关提交了王X主动投案的证明材料,成功认定了自首情节。同时,王X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胡发华律师还收集了王X所在公司出具的工作证明、同事评价等品格证据,证明王X一贯表现良好,无任何暴力倾向。
【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王X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全额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王X走出法院时,他的妻子已经抱着刚出生的女儿在门口等着了。王X接过女儿,泪流满面。他说:“胡律师,我再也不喝酒了,酒真的害人。”
【胡发华律师提示】
寻衅滋事罪“情节恶劣”是入罪门槛。胡发华律师提醒:酒后滋事不是“小事”,砸车、打人、闹事都可能构成犯罪。一旦涉案,越早赔偿、越早取得谅解,越能争取从轻处理。律师通过“快速赔偿+争取谅解+自首认定”的组合策略,可以为当事人争取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