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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卖银行卡赚500元,胡发华律师助大学生获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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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案情简介

2024年9月,横峰县某高校大二学生李X(化名,20岁)在微信群里看到一条广告:“高价收银行卡,每张500元,正规用途,绝对安全”。李X当时生活费紧张,想着自己有两张银行卡,平时也用不上,卖一张赚500元也不错。李X联系了对方,将自己一张长期不用的银行卡以500元的价格卖出。他不知道的是,这张银行卡后被电信诈骗团伙用于接收被害人资金,短短一个月内,该卡流入诈骗资金达87万元。2024年11月,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电信诈骗案时,顺线追查到了李X的银行卡。李X被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事拘留。李X的父母从乡下赶到看守所,隔着玻璃看到儿子穿着囚服,母亲当场晕倒。李X的父亲找到胡发华律师时,老泪纵横:“胡律师,我儿子从小老实,他就是太傻了,为了500块钱把自己毁了……”

律师介入

胡发华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会见了李X。李X哭着说:“胡律师,我真的不知道那是诈骗的钱,他们说是公司转账用的……我才卖了500块钱,我真的不知道这么严重……”胡发华律师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李X只卖了一张卡,获利仅500元;他没有参与后续的转账操作,没有发展下线;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

辩护策略

胡发华律师深知,“两卡”犯罪是当前严打重点,但最高检、教育部等部门明确要求对涉案在校学生“教育、感化、挽救”为主。他

制定了“退赃+认罪认+品格证据”的辩护策略。第一,指导家属退缴违法所得。胡发华律师指导李X的父母筹措500元,将全部违法所得退缴。第二,认罪认罚。李X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态度诚恳。第三,收集品格证据。胡发华律师前往李X所在学校,找到了辅导员和系主任,说明了李X的情况,请求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学校最终出具了李X的在读证明、成绩单、无违纪证明等材料,证明李X一贯表现良好。胡发华律师将这些材料连同退赃凭证一起提交给检察机关,并附上了《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引用最高检关于涉案在校学生“少捕慎诉”的指导案例。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李X系在校大学生,初犯、偶犯,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依法对李X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李X保住了学籍,没有留下犯罪记录。回到学校后,他主动参加了学校的反诈宣传志愿队,用自己的教训警示更多同学。

胡发华律师提示

“两卡”犯罪是当前打击重点,但在校学生因社会经验不足而涉案的,司法机关往往给予从宽处理的空间。胡发华律师提醒:切勿将银行卡、电话卡出借或出售给他人,哪怕对方说“正规用途”也不能信。一张卡换500元,换来的可能是刑事拘留。一旦涉案,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介入,律师可以通过“退赃+认罪认罚+品格证据”争取不起诉。


  • 1970-01-01
  • 被上诉人
  • 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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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发华律师,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辩护律师,执业证号:136112023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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