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广丰区某驾校教练陈X(化名,40岁)在这所驾校工作多年,学员通过率一直不高。为了提高通过率,多招学员,陈X想了一个“歪招”:他在网上购买了一套考试作弊设备(微型耳机、摄像头、信号接收器等),帮助学员在科目一考试中作弊。具体操作是:学员带着微型摄像头进入考场,将试题实时传输给考场外的陈X,陈X通过耳机将答案告诉学员。陈X先后帮助5名学员作弊,每人收费2000元,共计获利约1万元。2024年,考场工作人员发现一名学员行为异常,经过检查,在其身上发现了作弊设备。该学员供出陈X。公安机关将陈X抓获,陈X被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刑事拘留。陈X的妻子找到胡发华律师时,哭着说:“胡律师,他就是太想提高通过率了,不知道这犯法……”
【律师介入】
胡发华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会见了陈X。陈X说:“胡律师,我就是想让学员早点拿证,没想到害了自己也害了他们……”胡发华律师详细了解了陈X作弊的范围:共5名学员,作弊设备未造成考场秩序严重混乱,未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陈X系初犯,无前科。
【辩护策略】
胡发华律师制定了“认罪认罚+退赃+取得谅解”的辩护方案。第一,认罪认罚。陈X如实供述,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态度诚恳。第二,退缴违法所得。胡发华律师指导陈X家属筹措1万元,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第三,取得学员谅解。胡发华律师与5名学员逐一沟通,学员都表示是主动要求陈X帮忙作弊的,愿意出具情况说明。胡发华律师将这些情况说明提交给法庭,证明陈X并非主动诱导学员作弊。胡发华律师还向法庭提交了陈X的工作证明、家庭情况说明——家中还有年迈的父母和正在上学的孩子,陈X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
【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陈X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但考虑到其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系初犯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陈X的教练证也被吊销,不能再从事驾培行业。陈X走出法院时,他的妻子在门口等着他。他说:“胡律师,我以后再也不敢了。这个教训太大了。”
【胡发华律师提示】
组织考试作弊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适用范围包括驾考、公务员考试、高考等国家级考试。胡发华律师提醒:无论是组织者还是参与者,都可能面临刑事责任。驾校教练、培训机构老师等从业者,切勿触碰这条红线。帮助学员作弊,看似是“帮忙”,实则是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