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XX: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成功争取缓刑判决
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未成年人涉寻衅滋事刑事案件,广东省XX县人民法院于20XX年作出一审判决【(20XX)粤XX刑初XX号】。广东湛江XX接受被告人CX指定委托,全程担任其一审辩护人,为其提供专业刑事辩护。
20XX年X月X日凌晨,被告人CX(案发时未满18周岁)因与14周岁未成年人A某有矛盾,伙同B某等人,持“关刀”、伸缩棍追逐、殴打被害人,致被害人轻微伤。案发后,CX主动投案。公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因被害人系未成年人,建议从重处罚;同时结合其未成年、认罪认罚、赔偿谅解、自首等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或适用缓刑。
三、律师辩护经过
庭审中,吴月明律师紧扣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核心要点,精准提炼辩护意见,全面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
其一,强调自首情节,明确CX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
其二,突出未成年人身份,案发时未满18周岁,心智尚未成熟,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其三,认罪认罚从宽,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可依法从宽处理。
其四,积极赔偿获谅解,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XXX元,取得被害人及家属书面谅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其五,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无违法犯罪前科,本次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低,恳请法院适用缓刑,助力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三、判决结果
广东省XX县人民法院全部采纳吴月明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一审判决:
被告人CX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判决充分体现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政策,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结果,避免其入狱服刑。
四、律师价值
吴月明律师深耕未成年人刑事辩护领域,精准把握案件自首、未成年、赔偿谅解等关键量刑情节,构建全面、严谨的辩护体系。面对涉未成年人、持凶器伤人的从重处罚情形,通过专业辩护成功为被告人争取缓刑判决,有效降低刑罚强度,避免未成年人因短期监禁留下严重人生污点,保障其教育、就业、回归社会的权利。同时,依法依规履职,平衡被害人权益与未成年人保护,彰显刑事律师“依法辩护、温情守护、助力重生”的专业价值,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辩护提供优质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