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委托人亲属为货车司机,卸货后下车过程中意外摔伤,构成十级伤残。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在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10 万元限额内赔付。保险公司以事故无现场证明、下车不属于使用车辆、非驾驶中受伤为由上诉拒赔。一审原告二审期间去世,宋代军律师代理继承人应诉,二审全面胜诉。
二、办案难点
1、事故真实性难证明:无交警 / 安监事故认定书,无现场监控,仅有当事人自述与雇主事后送医,保险公司直接否认事故发生。
2、保险条款理解争议大:保险公司将 “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限缩解释为仅驾驶行驶中,主张下车摔伤不属于理赔范围。
3、诉讼主体突然变更:一审原告二审中去世,需快速完成继承人资格认定、主体变更、证据衔接,程序风险高。
4、格式条款抗辩压力大:保险公司以条款约定为由拒赔,试图免除责任,举证与说理要求极高。
三、办案经过
1、证据重构,做实事故真实性
宋代军律师重新梳理时间线,整合事发后第一时间通话记录、雇主现场处置证明、急诊病历、住院记录、伤情吻合度,形成完整闭环证据链,证明受伤过程真实、时间地点高度匹配,反驳保险公司 “无证明即不真实” 的逻辑。
2、精准破局保险条款争议
律师依据 2020 版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明确指出:
“使用车辆” 包括停放、上下车、与车辆功能相关的必要操作,不限于行驶中;
“车上人员” 包含事故瞬间在车体上、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结合《保险法》第 30 条,主张格式条款有争议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3、高效完成主体变更程序
迅速收集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户籍材料,依法变更原告为继承人,确保诉讼程序合法推进,不影响实体权利主张。
4、庭审直击保险公司举证不能
当庭指出:保险公司未举证证明已对免责条款、限缩解释条款履行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拒赔无合同与法律依据。
四、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代理意见,驳回保险公司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判令保险公司赔付100000 元,委托人全额获赔。
五、律师价值
突破 “无事故证明、条款解释争议、主体变更” 三大难点,以证据链 + 法律解释 + 程序把控三重专业能力,实现保险拒赔案件二审全胜,切实维护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属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