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20XX 年 X 月至 20XX 年 X月,委托人向承租人提供钢管、扣件等建筑器材租赁服务。双方经多次结算,承租人于 20XX 年X 月出具欠条,确认欠付租赁费及器材丢失赔偿款共计 310000 元,并约定还款计划与逾期利息。但欠条出具后,承租人未按约定偿还任何款项。委托人多次催要无果,遂委托宋代军律师提起诉讼。
二、办案难点
1、租赁关系存续时间长,单据繁多、事实梳理难度大
2、二被告下落不明,法院需公告送达,缺席审理风险高
3、欠条约定利率过高,需依法调整并获得法院支持
4、被告拒不应诉、不答辩,庭审举证与事实认定压力大
三、办案经过
宋代军律师全面整理提货单、退货单、租赁费结算单、欠条等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针对欠条利息过高问题,依法提出合理调整意见;在被告缺席情况下,完整陈述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全部诉讼请求。
四、案件结果
法院作出民事判决:
被告支付租赁费及器材丢失赔偿款310000 元;
被告支付利息损失46500 元;
以上合计356500 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驳回对其他被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五、律师价值
宋代军律师面对租赁周期长、被告失联、缺席审理、利息争议等多重难点,构建完整证据链,精准适用法律,最终实现全面胜诉,为委托人追回 356500 元,有力维护个体经营者合法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