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当事人与男方同居期间未办理结婚登记,共育两名非婚生女儿,2019年双方签订分手协议,约定大女儿由男方抚养、小女儿由女方抚养;2024年男方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其父母早已离世,导致大女儿无人照料、生活与学业受到严重影响,当事人为保障女儿权益,委托律师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
法院审理要点:法院以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为核心审理本案,认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男方因刑事羁押丧失实际抚养能力,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女方具备稳定收入与抚养条件,且已满八周岁的大女儿明确表示愿意跟随母亲生活,女方主张的抚养费标准亦与当地生活水平相符,符合子女实际需求。
判决结果:法院缺席审理后判决,两名女儿均由当事人直接抚养,男方自2025年对应月份起,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支付抚养费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案件受理费由当事人自愿承担。
律师代理成果:王丽丽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收集关键证据、清晰论证抚养优势与子女真实意愿,成功突破原分手协议限制,一次性为当事人争取到两名女儿抚养权,抚养费诉求全部获法院支持,在对方缺席庭审的情况下高效维权,最大程度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