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对方撤诉)
审理法院信息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公司与被告(化名)因货物买卖发生争议,原告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案件受理后,双方争议出现变化,原告考虑协商解决,申请撤回起诉。被告委托曾波律师参与本案诉讼。
办案经过
曾波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梳理案件事实、交易凭证和争议焦点,配合法院送达与答辩工作;在诉讼过程中,积极沟通争议走向、评估风险,为当事人提供和解与应诉两种方案,帮助当事人做出最优决策。
案件结果
法院依法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按规定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裁定理由:原告申请撤诉系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律师价值
曾波律师在争议初期即理清事实、把控风险,既做好应诉准备,又为当事人争取协商空间,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消耗,高效稳妥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商业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