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XX与被告汪XX相邻关系纠纷案
- 审理法院信息:湖北省远安县人民法院
- 案情简介:原告程XX、张XX与被告汪XX系邻居。被告在两家相邻处修建院墙,后将院墙加高至6.10米,严重影响了原告房屋的通风与采光。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拆除院墙。
- 办案经过:曾波律师代理原告后,面对被告“院墙建在自家地基上”的抗辩,进行了细致的证据收集。律师指导委托人拍摄现场照片、调取房产证与土地使用证,并申请法院进行实地勘验。在庭审中,曾波律师依据《民法通则》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有力论证了被告加高院墙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相邻权的实质性侵害。
- 案件结果: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诉讼请求。法院认定被告加高院墙至6.10米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原告房屋的通风采光,判令被告将院墙拆除至3.15米高,恢复原告房屋的通风采光条件。
- 律师价值:在本案中,曾波律师展现了处理邻里纠纷的深厚功底。面对“鸡毛蒜皮”但影响深远的相邻权纠纷,律师没有因为标的额小而敷衍,而是严谨地组织证据,精准计算每一项损失。律师通过法庭辩论,虽然未能全额支持原告拆除所有院墙的诉求(部分因时效问题),但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核心的居住环境改善。这种在细微处见真章、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生活便利的态度,体现了律师高度的责任心与专业的诉讼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