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本案系盗窃罪刑事案件,王继冲律师接受被不起诉人A委托,担任其辩护人,全程提供专业刑事辩护。
被不起诉人A系2019 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已被大学录取。2019年7月,其在宿舍内顺手拿走同事一部手机(经鉴定价值2527元),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逮捕,面临判刑、留案底、无法上大学的人生危机。
律师介入后,围绕案件核心情节,提出以下关键辩护意见:
1.涉案金额刚达立案标准,犯罪情节显著轻微;
2.行为人系应届高三毕业生、初犯、偶犯,主观恶性极小;
3.案发后自动投案,构成自首;
4.全额退赃、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
5.自愿认罪认罚,符合不起诉、教育挽救的刑事政策。
律师同步提交大学录取通知书、悔过书、谅解书等材料,向检察机关充分展示教育、感化、挽救的必要性。
二、案件总结
固安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完全采纳律师全部辩护意见,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对被不起诉人A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案最终实现不审查起诉、不判刑、不留犯罪记录,被不起诉人顺利进入大学就读,人生轨迹完全挽回。
三、律师价值
1.精准切入 “情节轻微”,不起诉理由一步到位
律师紧扣 “数额刚达标、自首、退赃、谅解、初犯、学生身份”,构建完整不起诉逻辑,检察机关全部采纳。
2.自首情节有效认定,法定从轻最大化
围绕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完整论证自首成立,成为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重要依据。
3.全力促成退赔谅解,彻底修复社会关系
快速协调被害人达成谅解,从根源降低社会危害性,为轻罪不起诉筑牢基础。
4.结合学生身份与录取事实,打动检察机关
将应届高中毕业生、已被大学录取作为关键情节重点辩护,实现 “教育、感化、挽救” 原则落地,保住上学机会。
5.实现人生级胜诉:无案底、能上学、不留下终身污点
在盗窃罪已批捕的情况下,仍然争取到不起诉决定,真正做到法律效果与人生前途双重胜诉,是刑事辩护中挽救人生的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