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被告人 X 某参与贩卖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涉嫌贩卖毒品罪,系新型毒品犯罪,存在一定的打击从严倾向。
律师接受委托后,重点围绕被告人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构成立功等关键情节,提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被法院全部采纳。
判决结果
同案被告人 X 某(另一被告)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被告人 X 某犯贩卖毒品罪,在立功、认罪认罚等情节加持下,成功获得缓刑判决: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律师价值
新型毒品案件精准辩护:精通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的司法认定标准,有效规避从严打击的不利影响。
立功情节成功认定:协助被告人的立功行为被法院采纳,为大幅度从轻处罚奠定关键基础。
重罪成功争取缓刑:在贩卖毒品案件中,为当事人成功争取到缓刑,避免了实刑羁押。
辩护意见全面采纳: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立功、适用缓刑的全部辩护意见,均被法院采纳,实现最优结果。
律师擅长领域
贩卖毒品罪、新型毒品犯罪(依托咪酯、笑气等)、立功认定、自首辩护、认罪认罚从宽、缓刑辩护、毒品案件从轻处理、刑事全流程代理。
